谨防电动自行车“发火”
电动自行车因具有轻便、快捷、经济等特点,成为不少人出行时的首选代步工具。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,火灾事故也频繁发生。
造成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火灾的主要因素包括电路短路、电池质量存在缺陷、私自改装电池以及使用中的碰撞等。此外,长时间充电也会增加电池短路风险。
实验数据显示,由于电动自行车车身、围挡、坐垫等普遍采用可燃材料,起火后90秒温度可达200摄氏度,两分钟左右就可能引起爆炸,并产生浓烟,释放大量有毒气体,短时间内就会致人中毒窒息。楼道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,还有可能引燃杂物或电表箱,实际火焰的温度和烟气浓度比实验中更高,若此时盲目疏散从楼道中逃生的人员,极易因拥堵导致伤亡。
易引发火灾的行为
充电时间过长。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越长,充电器外壳温度就会越高。部分车主多在晚上长时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充电时间甚至超过10小时,极易引发火灾。
室外“飞线”充电。一些电动自行车车主在室外私拉乱接电线充电,裸露在外的电线经过暴晒、雨淋后,容易漏电引发火灾。如果电线老化或者电动自行车本身电池出现问题,更易增加起火风险。
室内违规充电。部分车主在建筑内的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,一旦发生意外,便会直接阻断逃生通道,易造成人员伤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,单位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;个人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使用劣质充电器。价格低、质量差的充电器内部只有散热扇和散热板,没有保护板,不能起到自我保护、自动断电的作用。
违规改装。部分车主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动力电源,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,充电时容易引发车辆电气线路过载、短路等故障,从而引起火灾。
防范要点要掌握
不买“三无”产品。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,应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,不购买“三无”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,从源头上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不得“进楼入户”。严禁在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、疏散通道、楼梯间、架空层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也不要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带到家中充电。根据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七条,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,对个人最高可罚1000元,经营性单位最高可罚1万元。
不要“火上浇油”。不得在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场所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或使用明火。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,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,以防电动自行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,造成更大的危险。
严禁私拉电线。应当在物业单位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充电,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。遇阴雨天气时,不要在露天的环境下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不宜长时间充电。一般情况下,电动自行车在6至8小时内就能充满电,充电时最好有人看护,不宜长时间充电。
不私自改装。不得擅自为电动自行车加装音响、照明等设备,也不可自行改装、维修蓄电池。
规范充电用电行为
个人注意事项。充电时,应将充电器输出端插头与电池的充电插孔连接妥当,再将充电器的插头接通电源,若充电指示灯亮红灯,则表示正常充电。充电完毕后,先拔电源插头,再拔掉与电池连接的插头;将充电装置置于通风处,严禁放入座桶内,禁止覆盖散热孔,以免散热不畅导致电子元件过热,引发短路燃烧。如果发现无法正常充电或充电时电池发热量过大、有焦糊味道等情况时,应立即停止充电,并前往正规维修点进行检测维修。
物业加强管理。有条件的小区,物业应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。充电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条件,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,并采取防火分隔措施。因客观条件无法在小区内设置集中停放、充电场所的,鼓励在小区周边设置或者使用共享换电模式,同时加强日常管理,做好巡查、检查。物业管理人员应加大排查力度,及时发现在楼梯间、楼道、疏散通道、首层门厅和不作为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的架空层等区域,制止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的行为。